文化是一種生活、生活是一種文化,環繞著台灣這片土地上的你和我。

當前公部門草擬的文化基本法即將送入立法議程,將成為形塑台灣未來樣貌的基本藍圖,

包含著台灣文化價值與認同的形塑、人民基本文化權利的概念和思考、國家文化政策與治理的機制和方針、文化與產業經濟扣合的樣貌等,都將影響我們的生活。

文化基本法:公民開講,希望您一同來提出、討論台灣未來的樣貌。

[轉載] 2014年韩国开始施行《文化基本法》

中國文化報
本报记者  宋佳烜  编译    
2013年,韩国总统朴槿惠宣布“文化隆盛”为其政府三大执政纲领之一。各界普遍认为,2014年是开启“文化隆盛”时代的重要年份,韩国在这一年中的文化政策变动因而备受关注。近日,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对2014年文化、观光等领域政策的调整进行了解析,指出新政集中体现出了法制化、全民共享等主要特点。
  韩国政府将进一步通过法律、法规保护和推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的自由、健全发展。2013年12月10日正式通过并于2014年3月开始施行的《文化基本法》是韩国文化领域一项极为重要的法案。该法案首次对保护国民文化权进行了明确规定。韩国现行的与文化艺术相关的法律,普遍以创作者或供给者为中心,新法案通过对国民享有自由参与文化艺术创作、参与文化艺术活动权利进行保障,为形成“以需求者为中心的文化政策”提供法律依据和基础。此外,法案还引入文化影响评价制度——政府和地方自治团体在制定主要政策或计划时,要从文化角度,针对相关政策或计划对国民生活质量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价。


  为了激励博物馆、美术馆的社会捐赠,明年3月开始施行的《博物馆及美术馆振兴法》修正案为社会捐资捐物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此前,虽然韩国国立博物馆、美术馆也曾接受过社会或来自外国的捐赠,但由于缺乏法律依据,不愿捐赠的事例也时有发生。
  明年6月,韩国《著作权法》修正案将正式发挥法律效力。根据相关规定,在作为学校教学用途使用时,著作权物可以被展示和公开传播;国家或地方政府工作过程中形成的著作权物或根据相关合约取得著作权让渡的,民众可以自由使用。
  为了限制目前韩国国内一些地方出现的演出场地建设乱象,明年3月起,按照新的规定,所有国家和地方政府兴建公共演出场地时都有义务提供“公演场地设置及运营综合企划”,对公共演出场地建设的目的、公演项目运营计划、公演场地财政保障计划等进行全面说明。目前,地方政府在建设公共演出场地时需要按照《建筑技术管理法》规定提交基本构想并按《地方财政法》要求提交财政投资及融资审查材料,而对演出场地运营计划方面的审核则比较困难。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表示,今后将通过对公共演出场地建设及运营企划进行更加缜密的审查,减少国家预算的浪费,提升国库预算等投资的效能。
  韩国政府还将通过一系列政策鼓励市民参与文化活动,强调文化的全民共享性。2014年2月起,政府将针对领取基本生活保障金人员及低收入阶层发放“文化乐享卡”,凭借这张卡可以享受文化艺术、国内旅游、体育赛事方面的补贴。相关人员可在附近的居民中心或“文化乐享卡”官方网站申请。补贴金额以家庭为单位,每年每人10万韩元;符合条件家庭中的青少年,每年每人5万韩元,最多可申请5名。此外,自2014年3月开始试行“文化通行证”政策。“文化通行证”针对贫困家庭出身的18岁至24岁青年,为其提供国立及公立剧场、博物馆、美术馆等文博机构的票价打折或减免优惠。值得一提的是,从明年1月开始,每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三被指定为韩国“文化日”,届时将推出公立文博机构的免费或优惠参观项目、夜间开放项目,并集中推出一系列文化艺术活动。
  鼓励文化艺术从业者更加积极地投身创作,也是2014年政策调整的特点之一。明年3月起,“艺术人通行证”政策开始试行。这一政策针对戏剧、美术、音乐等不同门类的艺术从业者,提供与其从事门类相关的国立剧场、美术馆、博物馆等机构的门票折扣或减免优惠。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还将与地方政府进行进一步磋商,以将通行证的认证范围进一步扩大至更多地方文博机构。此外,还将通过一系列政策为文化艺术从业者提供更加健康、公正的环境。从明年4月开始,为文化艺术从业者缴付加入产业灾害保险所需费用的50%,并加大对拖欠工资或演出费等行为的惩处力度,违反规定者须缴纳500万韩元以下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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